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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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设正、副处长各1名,下设1个科级机构和2个业务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预算管理办公室和会计核算办公室。

一、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草拟、宣传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起草处内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2、负责各类公文的收发、签批、流转,并做好文件、资料的整理、装订、保管及归档;

3、负责财务处微信公众号、LED屏幕、财务处网站的建设与维护以及重要会议或事件的宣传报道;

4、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公积金的核算及管理工作;

5、负责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政策解释、宣传、咨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维护以及税款抽查复核工作;

6、负责学校收费项目申报,定期开展校内收费项目清理;负责学费应收款管理和批量退费处理工作;

7、负责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财务和收费系统的维护及数据更新;协同各科室对软件系统初始化和年终结转等工作,做好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维护;

8、负责学校各类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核销、归档和销毁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装订和归档;

9、负责处内固定资产账务管理、采购申请工作;

10、负责处内消防、安全、保密、档案工作;

11、负责处内日常行政事务和科室的协调工作,办理处内劳资人事事宜,以及处内考勤、考核、印章管理等工作;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管理办公室职责

1、依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国家财经政策以及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负责学校预算编制工作。

2、根据学校收支情况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编制学校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

3、负责申请国库用款计划、监督预算执行,定期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按规定提出预算调整方案。

4、负责各类资金项目管理,做好项目立项、预算调整及结项等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各项财政资金的下达及与资金相关的协调工作。

6、负责做好预算信息化工作,及时提供预算公开等信息。

7、负责校银合作、账户管理和资金管理工作。

8、负责非税收入的上缴及返还工作。

9、负责预算凭证编制等预算核算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核算办公室职责

1、遵守国家及地方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

2、负责日常收支核算、账务查询、报销业务咨询、对账等工作。

3、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经费收支核算。

4、负责基本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和支出核算。

5、定期清理和催收各项往来款。

6、负责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定期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7、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日常管理及银行对账工作。

8、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的日常支付及核对工作。

9、负责学校收入及收费平台数据的核对、票据开具,学生收费咨询及非批量退费业务。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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