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及2020年初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市教委2019年决算工作以及财政部关于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安排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从2019年12月21日起停止办理财务报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账时间安排
1、本年报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
2、开账时间暂定2020年3月1日
经过一年的政府新会计制度运行,需要学校很多业务不断优化适应,我们会对系统进行初始设置梳理调整,为2020年更好执行新会计制度打下基础。故此,决定在2020年1-2月期间不开账报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及广大教职工做好工作安排(特别是科研项目的个人收入申报事项)。不对外报账期间只处理紧急事项、急需开支的情况。由此带来的不便,还请广大师生员工理解和支持,衷心心感谢大家的配合!
3、本年学生网上缴费关闭时间为12月03日,明年开启时间为1月4日;
二、按照《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的要求,财务处对历年的个人借款进行了全面清理,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部门尚未冲账的个人借款,督促本部门有借款的教职工务必于2019年12月21日前到财务处完清借款。学校教职工可自行查询借款情况,网上查询路径:财务信息平台----财务系统----财务查询系统----个人项目----个人往来款。如果查询数据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请尽快与会计科联系。财务处将对所有个人借款发放纸质催款单,请各部门督促本部门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清借款。
三、作为报销凭证的各类票据是办理完毕经济事项的重要证明,必须真实且与所报销事项相关,2019年取得的各类票据原则上要求在当年内报销,当年票据其报销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以票据上记载时间为准计算,市外差旅费报销时间为半年,市内差旅费报销时间为3个月)。
四、预算经费的结转说明
1.日常经费年末结余转入部门负责人基金;
2.一般情况下,专项实行零基预算,结余归零;对未办理完结的项目可纳入下一年度重新进行预算安排;
3.对于重点学科专业经费、科研项目经费、教材建设项目经费、留学生专项经费、各类经费承包单位的经费,以及从外单位取得的各种赞助经费不实行零基预算,按有关部门管理要求进行经费预算管理。
财务处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