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渝财监督〔2020〕7号、渝教财函〔2020〕32号文件精神,财务处牵头审计处、资产处等部门围绕学校资金管理进行了专项治理,发现部分单位和个人长期拖欠学校款项情况。现将各部门涉及的欠款名单附通知后面,请落实责任、加紧催收。如需报销冲账的,请限期报账;如无法查询和核实相关人员,请在催收情况栏目中说明。欠款催收遵照《重庆工商大学往来账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在事项完结之日三个月内办理报销冲账手续;如三个月之内不能冲账,需向财务处说明情况;如因客观原因需延长借款在一年以上的,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校领导同意后交至财务处往来账专管员处。请将催收情况签字盖章并连同情况说明汇总,于11月20日前反馈给财务处唐崇英老师(62768128)。
财务处
20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