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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收筹划功能操作指南

2017年05月27日 14:04  点击:[]

教职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收筹划功能操作指南

 

为提高我校教职工纳税意识,减轻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财务处与神州浩天有限责任公司,就开发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收筹划功能事宜,多次沟通,反复协调,历经两月有余开发成功,经过测试可以投入使用。

税收筹划目的,是每个教职工每月进入申报系统进行筹划,测算当前税率前提下,距离下一个税率档期还可以发放的数额,据此确定除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之外,还可以在校内发放上卡的数额,然后通知有关单位按通知数额造表发放,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为方便教职工每月进行税收筹划,现将有关操作程序说明如下:

一、具体操作为:

第一步,需要测算的人员登录学校门户;

第二步,登陆后选择“财务系统”;

第三步,其次选择“收入申报系统”;

第四步,再次选择“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不需要选择财务项目,显示见下图;

第五步,最后直接在表中“职工号”栏输入登录人员的职工号,随意在“发放金额”输入一个数字,点击“查询所得税”按钮,即可显示进入下一个税率档期还需要发放的金额;

第六步,确定不增加税收负担还可以发放的金额=第五步中随意输入的金额+表中显示还可以发放的金额。

具体情况见下图。

注:状态信息栏提示的“再xxx元就跨档”,不包含测算输入的金额

二、注意事项

1、查询个人所得税只能测算登录系统本人的情况;

2、本测算使用一般在每月10日以后,即学校工行绩效工资发放以后;

3、本测算只是针对当月已经发放的金额基础之上进行,比如有部门造表发放包含了测算人员,但是正在审批中,没有到财务处进行报销发放,测算就不包含该批发放数据;

4、测算数据仅作参考,不是最终的纳税数据。

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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