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个税退补税”),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目前,老师们无需预约可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宜。同时,请相关老师提醒在上一年度取得收入的学生及时查看是否满足退税条件,并完成退税。
财务处
2024年3月28日
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详细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点击开始申报,进入“标准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进入“标准申报”界面,请核对您的个人基础信息及汇算地,点击下一步
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年度汇算时,请根据系统提示,点击红字选择奖金计税方式。
其中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可选择一笔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纳税,也可全部并入综合所得。对于大多数老师而言,一般选择单独计税。操作建议:老师们可以两种方式都试操作一下,哪种方式纳税更有利于您就选择哪一种。
系统将提供预填功能,填入您的收入、费用等情况。
系统自动带出“应纳税所得额”—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系统根据计算结果在左下方显示“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结果为退税的,您可点击“申请退税”,选择已绑定的银行卡,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经税务机关和国库审核同意后,退税款即可直达您的银行账户。如未添加银行卡,可选择“添加银行卡信息”。建议绑定中国境内开设的I类银行账户。
申报成功后,如果需要缴税则跳转到申报成功—缴税界面,点击“立即缴税”,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