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剩余部分的说明
根据学校预算管理办法,专项经费在年初预算下拨70%,使用中按照资金进度及需求下拨剩余30%,办理剩余经费划拨请办理以下手续:
1. 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附上已使用70%部分对照年初预算完成工作内容、事项和进度,以及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的说明,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章;
2. 经费由归口部门统筹的需要经费归口部门签字认可,如科研平台经费需要科研处签字,否则直接到第三步;
3. 预算科核实剩余部分经费;
4. 财务处处长签字。
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