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往来账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为加强往来账款管理,目前正在开展个人借款清理催收工作。现将欠款名单下发给各二级单位,请落实责任、加紧催收。如需报销冲账的,请限期报账;如无法查询和核实相关人员,请在催收情况栏目中说明。各单位须将催收情况签字盖章并连同情况说明汇总,于4月13日前反馈给财务处8号窗口唐老师(62768128)。
《重庆工商大学往来账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借款人应在事项完结之日三个月内办理报销冲账手续;如三个月之内不能冲账,需向财务处说明情况;如因客观原因需延长借款在一年以上的,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校领导同意后交至财务处往来账专管员处。
财务处
20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