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为师生办实事”精神,减少离退休教职工报销课题经费签字审批跑路时间,经科研处、离退休处和财务处协商确定,对项目依托单位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1.离退休人员科研项目报销签字,依托单位由原来的二级学院或单位调整为离退休处负责人;
2.对报销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财务处、科研处和校领导签字审批的,仍然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
以上调整从即日开始实施。
科研处离退休处财务处
2021年6月3日
上一条:财务处关于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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