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2021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1〕188号 )精神,拟于即日起开展我校教育收费情况自查工作,请各单位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须认真对照教育部通知中的重点自查内容及学校2021年以来实际存在的问题一一填列,无相应问题不填。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有瞒报、虚报、漏报等情况,将视情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于11月5日前将教育乱收费摸查情况表纸质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印章后报送财务办公中心石婷婷老师,电子文档发企业微信石婷婷老师。
联系人电话: 62768538。
附件:
1.教育部财务司关于2021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
2.教育乱收费摸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