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规制度

国家法规制度

14.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2022年10月26日 08:42  点击:[]

关于转发《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财行[2014] 47

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及其直属、派出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 厅,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各区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规范因 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财政部、外交部制发了《关于印发V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 法>的通知》(财行[2013] 516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们依据《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工作实际, 印发了《单位因公出国(境)任务及预算内部审核表》及《重庆市因公出国(境)人 员审核表》,请各部门、单位按《办法》规定的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标准严格经 费管控,认真填列表格,并与经批准后的本单位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一同作为办 理因公出国(境)审批的依据。对《办法》第十七条关于省级及其以下地区购汇的相 关问题,市级各部门(单位)用汇按照渝财预[2012 ] 859号文件严格执行,各区县(自 治县)用汇由本级财政自主核定并确定银行具体办理。

附件:1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2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转发执行)

3.单位因公出国(境)任务及预算内部审核表

2014522


附件]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 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 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O

第三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 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 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 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 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 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 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 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 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 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 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 各级外事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 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驻外使馆答复国内因公临时出国征 求意见时,应当严格履行把关职责。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国经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 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 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第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出访团组应当事先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1), 由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明确审核责任。出国任务、出国经费预算 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团组。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八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 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 用等。

第九条国际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 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 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单位外事和 财务部门审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 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 买往返机票。

三) 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 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航 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注明的金额予以报销。

四) 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


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五) 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 列车的商务座;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 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 的二等座。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所 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 上述人员发生的国际旅费据实报销。

六) 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 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十条 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 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未列入出国计划、未经本单位外事和财 务部门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出国人员的旅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 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一条住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 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 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二) 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如对方组 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 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经批准,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第十二条伙食费和公杂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 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 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 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出访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出 访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 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 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四) 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第十三条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 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 款相互宴请。第十四条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收授礼品应当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原 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467 按照厉行节俭的原则,选择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 大方,不求奢华。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 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第十五条 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 报销。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人员必须购买保险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 部门批准后,按照到访国驻华使领馆要求购买,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 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具体表格由各单位制定)。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 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财务报销审批的具体规定,加强对因 公临时出国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提交的出 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 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不得核 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

第十七条中央各部门根据出国经费预算,结合实际购汇需求,自主核定本部门 及其所属单位购汇数额,通过财政部批准的人民币资金账户,向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外汇。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的申请,自主核定本地区购汇数额, 并确定_家外汇指定银行具体办理购汇手续。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决算应当按照预决算信 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各级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联合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査。审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进行审计。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向同级外事、 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 关规定,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条组团单位应当采取集中形式,对团组全体人员进行行前财经纪律教育。 对出国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外,按照《财

468


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的;

二) 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的;

三) 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经费的;

四) 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费用的;

五) 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适用本 办法。

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报 财政部备案。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对与我新建交或未建交国家,相关经费开支标准暂按照经济水平相 近的邻国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外交部根据出访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物价等变动情况, 对相关经费开支标准适时调整。

第二十五条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外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 0日后施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

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 ] 73号)和财政部、中

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加强因公出国机票管理的通知》(财外字[ 1998] 283号)同

时废止。


附件2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开支标准表(转发执行)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

(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亚洲

1

蒙古

 

美元

90

50

35

2

朝鲜

 

美元

90

40

30

3

韩国

首尔、釜山、济州

美元

180

70

35

4

光州、西归浦

160

70

35

5

其他城市

150

70

35

6

日本

东京

日元

20000

10000

5000

7

大阪、京都

18000

10000

5000

8

福冈、札幌、长崎、名古屋

14000

10000

5000

9

其他城市

9000

10000

5000

10

缅甸

 

美元

90

50

35

11

巴基斯坦

伊斯兰堡、拉合尔、卡拉奇

美元

135

30

30

12

奎达

70

30

30

13

其他城市

60

30

30

14

斯里兰卡

 

美元

110

40

30

15

马尔代夫

 

美元

160

50

30

16

孟加拉

 

美元

150

50

40

17

伊拉克

 

美元

170

50

40

18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美元

200

50

40

19

也门

萨拉

美元

110

50

35

20

亚丁

90

50

35

21

其他城市

80

50

35

22

阿曼

 

美元

150

50

40

23

伊朗

 

美元

95

50

40

24

科威特

 

美元

200

70

40

25

沙特阿拉伯

利雅得

美兀

200

70

40

26

吉达

140

70

40

27

沙特阿拉伯

其他城市

美元

120

70

40

28

巴林

 

美元

160

55

40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

(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29

以色列

 

美元

200

70

40

30

巴基斯坦

 

美元

180

70

40

31

文莱

 

美元

130

40

35

32

印度

新德里、加尔各答

美元

175

50

35

33

孟买

200

50

35

34

其他城市

155

50

35

35

不丹

 

美元

160

50

35

36

越南

河内

美元

90

40

30

37

胡志明

80

40

30

38

其他城市

70

40

30

39

柬埔寨

 

美元

100

40

30

40

老挝

 

美元

90

40

30

41

马来西亚

 

美元

110

50

35

42

菲律宾

 

美元

130

50

35

43

印度尼西亚

 

美元

125

50

35

44

东帝汶

 

美元

130

40

35

45

泰国

曼谷

美兀

140

50

35

46

宋卡

110

50

35

47

清迈、孔敬

90

50

35

48

其他城市

80

50

35

49

新加坡

 

美元

220

55

40

50

阿富汗

 

美元

100

38

30

51

尼泊尔

 

美元

140

50

35

52

黎巴嫩

 

美元

150

50

35

53

塞浦路斯

 

美元

100

40

35

54

约旦

 

美元

120

50

35

55

土耳其

安卡拉

美元

105

45

30

56

伊斯坦布尔

150

45

30

57

其他城市

90

45

30

58

叙利亚

 

美元

110

50

35

59

卡塔尔

 

美元

160

60

40

60

香港

 

港币

1500

500

300

61

澳门

 

港币

1200

500

300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

(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62

台湾

 

美元

150

60

40

非洲

63

马达加斯加

塔那那利佛

美元

130

38

30

64

塔马塔夫

100

38

30

65

其他城市

90

38

30

66

喀麦隆

 

美元

120

50

35

67

多哥

 

美元

110

48

35

68

科特迪瓦

 

美元

120

50

35

69

摩洛哥

 

美元

130

50

40

70

阿尔及利亚

 

美元

180

55

35

71

卢旺达

 

美元

130

32

30

72

几内亚

 

美元

130

55

35

73

埃塞俄比亚

 

美元

210

50

35

74

厄立特里亚

 

美元

110

50

35

75

莫桑比克

 

美元

170

50

35

76

塞舌尔

 

美元

240

50

35

77

肯尼亚

 

美元

195

50

35

78

利比亚

 

美元

160

50

35

79

安哥拉

 

美元

400

60

40

80

赞比亚

 

美元

150

45

35

81

几内亚比绍

 

美元

135

45

35

82

突尼斯

 

美元

100

40

35

83

布隆迪

 

美元

150

40

35

84

莱索托

 

美元

100

35

30

85

津巴布韦

 

美元

120

45

33

86

尼日利亚

阿布贾

美元

270

60

35

87

拉各斯

300

60

35

88

其他城市

250

60

35

89

毛里求斯

 

美元

155

50

35

90

索马里

 

美元

180

50

35

91

苏丹

 

美元

130

40

32

92

贝宁

 

美元

150

35

30

93

马里

 

美元

150

50

35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

(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94

乌干达

 

美元

170

50

35

95

塞拉利昂

 

美元

155

50

35

96

吉布提

 

美元

160

60

35

97

塞内加尔

 

美元

165

50

35

98

冈比亚

 

美元

170

50

35

99

加蓬

 

美元

180

60

35

100

中非

 

美元

140

50

35

101

布基纳法索

 

美元

140

50

35

102

毛里塔尼亚

 

美元

130

55

35

103

尼日尔

 

美元

145

50

35

104

乍得

 

美元

220

50

35

105

赤道几内亚

 

美元

200

50

35

106

加纳

 

美元

200

50

35

107

坦桑尼亚

达累斯萨拉姆

美元

180

50

35

108

桑给巴尔

210

50

35

109

其他城市

160

50

35

110

刚果(金)

 

美元

220

50

35

111

刚果(布)

 

美元

170

50

35

112

埃及

 

美元

170

50

35

113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美元

170

50

35

114

博茨瓦纳

 

美元

170

50

35

115

南非

比勒陀利亚、约翰内斯堡

美元

170

50

35

116

开普敦

210

50

35

117

德班

150

50

35

118

 

其他城市

 

130

50

35

119

纳米比亚

 

美元

140

35

30

120

斯威士兰

 

美元

150

50

35

121

利比里亚

 

美元

195

50

35

122

佛得角

 

美元

120

50

35

123

科摩罗

 

美元

120

40

35

124

南苏丹

 

美元

160

40

32

125

马拉维

 

美元

130

50

35

欧洲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

(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126

罗马尼亚

布加勒斯特

美元

120

45

40

127

康斯坦察

90

50

40

128

其他城市

80

50

40

129

马其顿

 

美元

120

50

35

130

斯洛文尼亚

 

欧元

90

30

25

131

波黑

 

美元

100

40

35

132

克罗地亚

 

美元

120

40

35

133

阿尔巴尼亚

 

美元

150

35

30

134

保加利亚

 

美元

110

45

35

135

俄罗斯

莫斯科

美元

285

45

40

136

哈巴罗夫斯克

200

45

40

137

叶卡捷琳堡、圣彼得堡

170

45

40

138

伊尔库茨克

150

45

40

139

其他城市

140

45

40

140

立陶宛

 

美元

120

45

35

141

拉脱维亚

 

欧元

90

35

25

142

爱沙尼亚

 

欧元

90

35

25

143

乌克兰

基辅

美元

100

45

40

144

敖德萨

130

45

40

145

其他城市

80

45

40

146

阿塞拜疆

 

美元

150

45

40

147

亚美尼亚

 

美元

120

45

40

148

格鲁吉亚

 

美元

150

45

40

149

吉尔吉斯斯坦

比什凯克

美兀

230

45

40

150

其他城市

80

45

40

151

塔吉克斯坦

 

美元

210

45

40

152

土库曼斯坦

 

美元

120

45

40

153

乌兹别克斯坦

塔什干

美元

120

40

32

154

撒马尔罕

100

40

32

155

其他城市

90

40

32

156

白俄罗斯

 

美元

180

45

40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

(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157

哈萨克斯坦

阿斯塔纳

美元

160

45

40

158

阿拉木图

200

45

40

159

其他城市

140

45

40

160

摩尔多瓦

 

美元

90

45

40

161

波兰

华沙

美元

150

50

40

162

革但斯克

130

50

40

163

其他城市

120

50

40

164

德国

柏林、汉堡

欧元

150

60

38

165

慕尼黑

130

60

38

166

法兰克福

180

60

38

167

其他城市

120

60

38

168

荷兰

海牙

欧元

150

60

38

169

阿姆斯特丹

170

60

38

170

其他城市

130

60

38

171

意大利

罗马

欧元

160

65

38

172

米兰

140

65

38

173

佛罗伦萨

120

65

38

174

其他城市

110

65

38

175

比利时

 

欧元

160

60

38

176

奥地利

 

欧元

140

60

38

177

希腊

 

欧元

110

55

35

178

法国

巴黎

欧元

150

60

40

179

马赛、斯特拉斯堡、尼斯、里昂

130

60

40

180

其他城市

120

60

40

181

西班牙

 

欧元

125

60

38

182

卢森堡

 

欧元

160

55

38

183

爱尔兰

 

欧元

120

60

38

184

葡萄牙

 

欧元

130

60

38

185

芬兰

 

欧元

145

60

40

186

捷克

 

欧元

145

45

50

187

斯洛伐克

 

欧元

90

35

30

188

匈牙利

 

美元

180

45

45

189

瑞典

 

美元

280

80

50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

(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190

丹麦

 

美元

200

80

50

191

挪威

 

美元

200

80

50

192

瑞士

 

美元

200

70

50

193

冰岛

 

美元

200

65

50

194

马耳他

 

欧元

90

38

25

195

塞尔维亚

 

美元

120

40

30

196

黑山

 

欧元

90

30

22

197

 

伦敦

 

160

45

35

198

英国

曼彻斯特、爱丁堡

英镑

140

45

35

199

 

其他城市

 

125

45

35

美洲

200

 

华盛顿

 

210

55

45

201

 

旧金山

 

250

55

45

202

 

休斯顿

 

180

55

45

203

 

波士顿

 

230

55

45

204

美国

纽约

美元

245

55

45

205

 

芝加哥

 

220

55

45

206

 

洛杉矶

 

200

55

45

207

 

夏威夷

 

195

55

45

208

 

其他城市

 

160

55

45

209

加拿大

渥太华、多伦多、 卡尔加里、蒙特利尔

美元

210

55

45

210

 

温哥华

 

240

55

45

211

 

其他城市

 

190

55

45

212

墨西哥

墨西哥

美元

150

50

45

213

 

蒂华纳

 

120

50

45

214

 

其他城市

 

100

50

45

215

巴西

巴西利亚

美元

160

50

45

216

 

圣保罗

 

240

50

45

217

 

里约热内卢

 

260

50

45

218

 

其他城市

 

150

50

45

219

牙买加

 

美元

160

50

45

220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美元

180

50

45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

(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221

厄瓜多尔

 

美元

120

40

32

222

阿根廷

 

美元

130

50

45

223

乌拉圭

 

美元

135

50

45

224

智利

圣地亚哥

美元

135

47

45

225

 

伊基克

 

120

47

45

226

 

安托法加斯塔、阿里卡

 

110

47

45

227

 

其他城市

 

100

47

45

228

哥伦比亚

波哥大

美元

190

40

35

229

 

麦德林

 

110

40

35

230

 

卡塔赫纳

 

120

40

35

231

 

其他城市

 

100

40

35

232

巴巴多斯

 

美元

250

60

45

233

圭亚那

 

美元

160

50

45

234

古巴

 

美元

135

40

37

235

巴拿马

 

美元

135

45

45

236

格林纳达

 

美元

190

45

45

237

安提瓜和巴布达

 

美元

150

60

45

238

秘鲁

 

美元

140

40

40

239

玻利维亚

 

美元

110

36

30

240

尼加拉瓜

 

美元

120

45

45

241

苏里南

 

美元

110

50

45

242

委内瑞拉

 

美元

230

45

45

243

海地

 

美元

180

45

43

244

波多黎各

 

美元

150

45

45

245

多米尼加

 

美元

150

45

45

246

多米尼克

 

美元

120

45

45

247

巴哈马

 

美元

220

45

45

248

圣卢西亚

 

美元

200

45

45

249

阿鲁巴岛

 

美元

200

45

45

250

哥斯达黎加

 

美元

120

45

40

大洋洲及太平洋岛屿

251

澳大利亚

堪培拉、帕斯、布里斯班

美元

180

60

50

252

 

墨尔本、悉尼

 

200

60

50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

(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253

 

其他城市

 

160

60

50

254

新西兰

 

美元

180

60

45

255

萨摩亚

 

美元

170

47

45

256

斐济

苏瓦

美元

190

45

50

257

 

楠迪

 

120

45

50

258

 

其他城市

 

110

45

50

259

巴布亚新几内亚

 

美元

350

55

50

260

密克办尼西亚

 

美元

120

40

30

261

马绍尔群岛

 

美元

120

55

35

262

瓦努阿图

 

美元

150

55

35

263

基里巴斯

 

美元

195

55

35

264

汤加

 

美元

160

60

35

265

帕劳

 

美元

180

60

35

266

库克群岛

 

美元

180

60

35

267

所办门群岛

 

美元

200

60

35

268

法属留尼汪

 

美元

140

60

35

269

法属波利尼西亚

 

美元

240

60

35


附件3

单位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内部审核表

团组名称:

组团单位

 

团长/级别I                    I团员人数I

出访事由

 

[访

国别

出访时间/天数

 

航班名称丨

承办处意见

承办人

出国(境)任务审核意见

审核处室

 

审核日期丨

审核内容

是否列入出国计划:

出访目的和必要性:

时间和国别是否符合规定:

路线是否符合规定:

团组人员是否符合规定:

其他事项:

审核意见

 

预算审核意见

审核处室

丨审核日期丨

核容 审内

是否列入年度预算:

境内

1.交通费

 

2.伙食费

 

3.住宿费

 

4.其他费用(签证及防疫等)

 

境外

1.国稀费(诚劉A境口岸)

 

2 .讎费做、趨)

 

3..1W (辟趨)

 

4 .讎费(讎、趨)

 

5.城市间交通费

 

6.其他费用(必需的保险、会议注册和 确需宴请、赠礼及列车#助等)

 

分摊翻译人员

 

合计

 

审核意见

 

业务分管领导意见

 

财务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审批

 








 

备注:1.本表依据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编制;

2.      选择外航、在国外城市间往来、会议等住宿超标、宴请、赠送礼品以及到访国要求购买 保险的,务必在本表"预算审核意见"其他费用栏内说明;

3.    在送审《重庆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核表》时附本表;

4.    本表一式三份,出访单位、市财政局、市外侨办各一份。

附件4

重庆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核表

报送单位:(盖章)                               编号:

(1)组团单位

 

(3)出访国家

(地区)

 

(2)出访任务及目的

 

(4)拟出访时 间及在外停留

天数(天)

 

(5)出访线路

 

(6)姓名

(7)性别

(8)年龄

(9)单位

(10)职务/级别/职称

 

 

 

 

 

 

 

 

 

 

 

 

 

 

 

(11)费用来源

 

(12)费用预算(元)

 

(13)派员单位意见

(14)主管部门意见

(15)同级财政审核意见

(16)外事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

(公章)

月曰

领导签字:

(公章)

月曰

领导签字:

(公章)

月曰

领导签字:

(公章)

月曰

(17)组团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说明:该表1T2项为任务、人员和费用的基本情况;13-16项为派员单位和部门审核签批情况, 共17项信息。以上是为审核主要依据务必真实。

上一条:1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下一条:15.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关闭

版权所有2022©重庆工商大学财务处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编:400067|电话:023-62768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