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各项财务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遵守财经纪律。
二、负责制定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对学校各类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三、负责组织开展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财务决算和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实施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财务资金状况分析和管理,为学校科学配置学校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参考。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各单位的账户管理和存款管理。
五、负责合法合规组织学校收入,做好各项收入核算和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统筹开展收费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公示;管理学校各类收费票据,负责收费票据的领购、发放、缴销以及自制票据的印制。
六、负责全校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
七、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津贴的发放工作。
八、负责学校税收代扣代缴、申报缴纳、办理退税等工作。
九、负责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定期进行整理、立卷、归档,保证会计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十、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财务问题进行整改。
十一、负责学校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十二、负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