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报销签字程序补充规 校内各部门:经研究决定,学校经费报销签字程序补充如下规定:1、如果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或学习等,离校时间较长,学院可授权二级单位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部门可授权单位其他负责人签字,向财务处出具授权委托书即可。2、如果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自己发生的费用需要签字报账的,学院先由二级单位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部门先由单位其他负责人签字后,再按学校签字报账审批程序签批。3、如果部...
重工商大〔2018〕97号 重庆工商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暂行办法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为我校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让科研人员集中精力搞研究,特制定本办法。一、岗位设置1.专职岗位。经学校批准设立并统一聘用、专职协助管理科研经费的财务辅助岗聘用人...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09-3017:13 来源: 财政部网站财科教〔2017〕128号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级科研项目专家咨询活动的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政 部2017年9月4日 附件:中...
关于调整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权限事宜的通知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签字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经重庆工商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议,对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权限等事宜做以下决定:科研经费报销签字审批程序表经费支出额度签字审批程序10000元以下经办人、课题项目负责人,财务审核报销10000—30000(不含30000)元经办人、课题项目负责人、课题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报销30000—50000(不含50000)元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6〕第36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
渝财资产〔2013〕4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级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现将《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此页无正文)重庆市财政局2013年12月31日附件重庆市市级行...
教技[201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在自身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推动高校科技体制...
关于实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以后,各地各单位在贯彻落实时遇到一些情况,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作以说明,以便更好地把握文件精神。1.关于新《办法》适用的范围凡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都要从新《办法》发布之日起按照新《办法》的规定执行。新《办法》发布之前的在研项目,如已经由单位提取管理费,不再追加提取。2....
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文件财教〔2007〕30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艺术、军事学科规划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为适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情况的变化,根据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
第一章 总 论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
版权所有2022©重庆工商大学财务处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编:400067|电话:023-62768538
关注财务处公众号